魯建人字〔2016〕18 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247號)要求,為做好2016年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現將報送材料的幾個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的具體要求嚴格按照《關于做好2014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意見》(魯人社字〔2014〕368號)、《關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247號)等文件規定報送材料。
為提高工作效率,各呈報部門在報送材料時,請將申報人員上報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情況一覽表》(A3紙型3份)、《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1份)、《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3份)、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或免試、暫不參加考試、免考部分科目(模塊)審核表)、任現職以來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書和相關證明材料等,按照《申報人員花名冊》順序整理,申報人員的檔案材料裝箱順序應與《申報人員花名冊》的順序相一致。
2、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29號)規定,申報建設工程高級職稱時,職稱外語考試成績不作為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必要條件,已經取得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在內的各類證書,可在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作為評審的參考依據。專業技術人員應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需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或其他相關計算機水平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免于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暫不參加計算機考試、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按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3、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實效性,做好評審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及對申報人的推薦排序并簽名蓋章。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請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
4、網絡化申報,申報人員使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系統”( http://sdzc.sdeic.gov.cn)進行填報。
為便于打印考試準考證,填寫個人信息時,務必按要求上傳本人照片(大小不超過50KB,寬度120px、高度160px),否則不予通過審核。填報《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情況一覽表》時,要將“成果及受獎”欄和“論文、著作、作品”欄的摘要內容填寫完整。
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應根據品德、學識、專業技術能力和業績情況對申報人員進行推薦排序,形成推薦表,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各呈報部門報送評審材料時,須上報由職稱評審系統生成的《申報人員花名冊》2份。
5、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評審相關政策規定、表格式樣及有關信息可登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評審依據學歷應該與所從事專業相同或者相近。所有申報材料中的“現從事專業”必須與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生成的一覽表中的“現從事專業”完全一致,且不得涂改;填寫的單位名稱必須與單位公章中的名稱完全一致。申報人員填寫評審表時,必須使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制式的表格,一律用黑色、藍色鋼筆或中性筆填寫,不得使用自行打印裝訂的表格材料。
6、申報人員填寫評審表時,應在“任現職后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登記(或個人總結)”欄的最后填寫如下承諾語:“本人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有關單位在審核材料時,要填寫明確意見,并按要求簽名、蓋章、填寫日期,其中,所在單位須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的單位意見欄填寫:“本單位已對提供的申報材料逐一審核,真實準確,同意推薦。”由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并填寫日期。勞務派遣人員、人事代理人員,由勞務派遣單位、人事代理機構在“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意見”欄審查蓋章。
7、接收材料時,一律不受理各種用稿證明、電子刊物及復印件。申報材料時,請一次性上報所有材料,不接收補報的獲獎證書、發表的論文等各種材料。
8、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科目、方式、學時等要求,應符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文件的規定。
二、專業分類及水平測試
評審材料中的“現從事專業”包括建筑學、建筑工程、巖土工程、給排水工程、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工程、城鄉燃氣工程、電氣安裝、建筑材料等11個專業。填報評審材料時要嚴格按以上專業填寫。建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實行先測試后評審,申報人員參加水平測試的專業必須與填報的“現從事專業”相一致。水平測試的成績作為高評委專家評審的參考之一。對未按時參加測試的人員不再安排補考。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報送材料時間和地點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的材料呈報和評審時間要求,采取集中時間受理申報材料的辦法,請各呈報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具體時間安排見附表)安排專人將評審材料報送到指定地點。
報送地點:省建設廳習習居接待處502房間(濟南市經一路緯三路24號,濟南火車站向南500米路東)。
聯系電話:(0531)87080786(人事處)
(0531)86057886轉502房間(習習居)。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8月18日
附件:
報送材料時間安排表
呈報單位 |
報送時間 |
省直 |
9月18日 |
淄博 |
9月19日 |
棗莊 |
9月20日 |
濟寧 |
9月21日 |
東營 |
9月22日 |
泰安 |
9月22日 |
威海 |
9月23日 |
萊蕪 |
9月26日 |
日照 |
9月26日 |
德州 |
9月27日 |
聊城 |
9月27日 |
濱州 |
9月28日 |
菏澤 |
9月28日 |
其他 |
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