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建管質安字〔2013〕5號
各市建管局(處)、有關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
1月16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報道我省濰坊市建筑工地違規使用麻鋼砂的情況,造成惡劣影響。為切實加強全省建筑材料質量管理,規范參建各方市場行為,確保建筑工程質量,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建筑材料質量管理工作
當前,全省工程建設規模大、任務重,建筑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責任重大。特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量大面廣,領導重視、社會關注、群眾關心。建筑材料質量與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有直接的關系,是確保工程質量的基礎。各級建筑工程管理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建筑材料的質量管理,嚴禁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切實發揮施工現場質量保證體系的作用
(一)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質量保證體系,在組織管理、人員配備、材料設備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重點抓好材料采購、進場驗收、復試、使用等環節。
(二)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實施監理,針對每個工程的實際,在監理細則中制定相應材料監理措施;監理工程師要明確建筑材料的質量標準、驗收和復試要求等,確保建筑材料的質量。
(三)建筑材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供應單位,要對生產的產品負責,所供應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標準規定。
三、嚴把建筑材料進場關
(一)嚴格執行建筑材料質量標準。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必須有合格證明,并符合設計規定要求,需復試檢測的建筑材料必須經復試合格方能使用。未經監理檢驗認可的材料和沒有質量合格證明的材料及復試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施工中使用。
(二)嚴格執行見證取樣制度。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認真執行見證取樣程序,嚴格按照規范標準規定的批次、數量,對建筑材料進行見證取樣,并送至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對試樣的代表性和真實性負責;檢測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檢測,出具公正、真實、準確的檢測報告。
四、規范施工技術資料形成與管理
施工技術資料反映工程質量的形成過程,是工程質量的客觀見證。施工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切實規范施工技術資料形成與管理,及時、準確、真實、完整的收集和整理施工技術資料,項目經理對施工技術資料的質量負責。施工技術資料的形成要與施工進度同步,要詳細記錄建筑材料有關信息,材料進場記錄、檢驗驗收記錄、進場復試委托書、復試報告等,應做到數據齊全、信息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五、加強建筑工程使用材料的質量監督管理
進一步加強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及檢測機構的監管,強化工程參建各方的質量責任。對違反規定使用不合格材料以及檢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堅決禁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建筑工程,確保建筑工程質量。
山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3年1月21日